编制国家级专项规划原则上限于以下领域()。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要求的领域
B、能够以指导意见、产业政策等形式引导发展的领域
C、涉及重大产业布局或重要资源开发的领域
D、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领域
E、需要国务院审批或核准重大项目以及安排国家投资数额较大的领域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要求的领域
B、能够以指导意见、产业政策等形式引导发展的领域
C、涉及重大产业布局或重要资源开发的领域
D、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领域
E、需要国务院审批或核准重大项目以及安排国家投资数额较大的领域
A、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领域
B、需要国务院审批或核准重大项目的领域
C、涉及重大产业布局或重要资源开发的领域
D、产能过剩的领域
E、存在过度竞争的领域
A、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纲领性规划
B、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
C、专项规划是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编制的规划
D、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
E、在我国规划体系中,专项规划是比较薄弱的环节
A、总体规划
B、专项规划
C、区域规划
D、产业规划
A、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B、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专项规划
C、农业专项规划
D、环境保护规划
A、规划期内主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
B、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C、政府指导某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
D、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起草
A、不予审批
B、受理登记
C、给予审批
D、注册处理
A、单独呈送审批机关
B、一并附送环保行政机关
C、单独呈送环保行政机关
D、一并附送审批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