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分包合同约定,当现场工作内容完成合同约定内容50%,支付合同金额的35%,合同金额为200万元,请问本此产值支付比例及进度款为多少()
A、35%,70万元
B、50%,100万元
C、70%,70万元
D、100%,100万元
A、35%,70万元
B、50%,100万元
C、70%,70万元
D、100%,100万元
A、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向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B、中标人根椐合同约定,可以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他人转让
C、中标人根椐合同约定,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他人完成,并可以再次分包
D、中标人根椐合同约定,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他人完成,并不得再次分包
A、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B、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但可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C、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D、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E、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某工程基础底板施工,合同约定工期50d,项目经理部根据业主提供的电子版图纸编制了施工进度(如图2—8所示),底板施工暂未考虑流水施工在施工准备及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公司在审批该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时提出,计划未考虑工序B与C、工序D与F之间的技术问歇(养护)时间,要求项目经理部修改。两处工序技术间歇(养护)均为2d,项目经理部按要求调整了进度计划,经监理批准后实施。
事件2:施工单位采购的防水材料进场抽样复试不合格,致使工序C比调整后的计划开始时间延后3d因业主未按时提供正式图纸,致使工序E在6月11日才开始。
事件3:基于安全考虑,建设单位要求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底板施工,为此施工单位采取调整劳动力计划、增加劳动力等措施,在15d内完成了2700t钢筋制作[工效为4.5t/(人•工作日)]。
问题一、绘制事件1中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双代号),并用双线表示出关键线路。
问题二、考虑事件1、2的影响,计算总工期(假定各工序持续时间不变),如果钢筋制作、钢筋绑扎及混凝土浇筑按两个流水段组织等节拍流水施工,其总工期将变为多少天?是否满足原合同约定的工期?
问题三、计算事件3钢筋制作的劳动力投入量,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时,需要考虑哪些参数?
问题四、根据本案例的施工过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可以进行哪些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A、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予以修复,费用承包人承担
B、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C、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
D、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
A、项目建议书应由承包人完成
B、设计依据的标准应由发包人提出
C、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提供现场服务
D、设计合同的违约金属于法定而无需约定
E、应当约定仲裁为解决合同争议的最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