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
《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是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设立
B.转让
C.交付
D.合同签订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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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设立
B.转让
C.交付
D.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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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B、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C、在最高额抵押中,当事人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有权请求确定债权
D、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A、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B、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C、未登记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权利
D、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A、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应依法登记
B、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属自愿登记
C、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自合同成立之日时生效
D、不动产登记由合同签订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A、不动产物权变动未经登记,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消灭不动产物权合同的效力
B、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C、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属于自愿登记
D、不动产物权自合同成立时设立
E、不动产物权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