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 ()
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 ()
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 ()
A、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B、因发包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竣工验收,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C、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D、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A、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B、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C、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后再验收的,以提交最终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D、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
E、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作为竣工日期
A、电气管线、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为4年
B、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C、供热和供冷系统为2个供暖期、供冷期
D、电气管线、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为2年
E、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约定
A、防水、保温工程的法定保修期是5年
B、一旦建筑工程被建设单位擅自占有投入使用,施工单位则不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C、经整改后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最终整改合格之日起算
D、通风和空调系统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