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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行包损失分为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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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不作为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划分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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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行包损失分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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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由于铁路行车原因造成的行包损失,属非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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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因自然灾害超过运到期限造成的包裹腐坏,属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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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铁路行包损失处理工作应贯彻()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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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是规定,行包损失责任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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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发站、到站营业部编制的行包记录,均由到站营业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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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列车行李员发现行包损失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必要时向所属客运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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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行包损失速报”需由发现单位主管人员或列车长审核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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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行包损失分为()类。
A.三类
B.五类
C.七类
D.九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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