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A、未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的
B、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的
C、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
D、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的
A、未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的
B、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的
C、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
D、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的
A、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B、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C、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A、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B、 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C、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D、 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A、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B、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C、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D、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A、未编制拆卸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B、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
C、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D、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
A、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B、转让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
C、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
D、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
E、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A、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B、 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C、 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
D、 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
A、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B、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C、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D、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E、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
A、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降低工程质量
B、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C、监理人员营私处理舞弊、收受贿赂
D、为所监理项目指定的承包商
E、失职造成投资增加或工期延误
A、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方案进行审查的
B、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C、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D、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E、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未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措施建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