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到岸价()
是
否
是
否
A、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确定
B、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C、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D、中标机电产品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生产企业为销售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
E、输入特殊区域的水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作为购买方的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购进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A、14.30万元
B、48.20万元
C、33.80万元
D、27.80万元
A、已使用过的设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B、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C、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D、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E、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A、已使用过的设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B、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C、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D、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E、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A、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并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
B、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配套出口,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设备,并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
C、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配套出口,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零部件
D、委托加工收回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不同,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
A、出口企业销售给用于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建设项目中的中标机电产品,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B、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C、出口企业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D、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国际运输企业用于国际运输工具上的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E、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只免不退的政策
A、以货物(包括被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外销(加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
B、以货物(包括被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外销(加工)合同的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C、以货物(包括被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出口货物发票上注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D、以货物(包括被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