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不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应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征契税()
是
否
是
否
A、国有企业改建成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B、企业合并后新设立的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C、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D、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附属设施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
A、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收到的款项作为计征契税的依据
B、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依法征收契税
C、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不需要征收契税
D、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E、转让土地使用权,只有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才需要缴纳契税
A、符合减免税规定的纳税人,应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签订的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提出减免税申报
B、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的,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C、自2004年10月1日起,计税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的,由省级征收机关办理减免手续
D、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E、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规定,征收机关应该先执行,然后再向上级征收机关报告
A、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的独资企业
B、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和房屋权属,且未与原企业职工签订用工合同的
C、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和房屋权属
D、承受与房屋相关的停车位的使用权
A、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的独资企业
B、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组建新公司,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90%,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权属
C、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和房屋权属
D、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和房屋权属且未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A、个人首次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契税
B、婚姻存续期间,仅房屋权属由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妻子名下的,才可免征契税
C、承受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林业生产,免征契税
D、社会团体承受房屋用于办公的,免征契税
E、个人购买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可免征契税
A、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已形成生产能力
B、生产性建设项目中的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C、非生产性项目中的房屋已经建成,但电梯未到货,因而不能安装
D、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但附属配套工程未完成,影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