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B、《中小企业声明函》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D、《小微企业声明函》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B、《中小企业声明函》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D、《小微企业声明函》
A、(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B、(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C、(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D、(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E、(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F、(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A、所有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B、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C、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D、采购合同
A、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B、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C、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D、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可以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A、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C、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D、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正确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A、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C、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D、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A、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B、参与进口产品论证的专家,不能参加该进口产品采购项目的验收环节
C、采购人在制定履约验收方案时,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覆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
D、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的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1:14:16.66章责任
A、处2000元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B、不给予行政处罚
C、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D、处10万元以下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A、其评审意见无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B、其评审意见无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C、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