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某市某纺织厂是一家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该厂自2005年以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产品缺乏创新,致使产品滞销。从2006年开始,连年亏损。当地政府曾采取一系列措施,试图挽救该厂,但该厂状况未见好转,致使亏损额越来越大。到2006年12月,企业债务已高达2342.5万元,而该企业的资产和债权也只有1065.5万元,且企业大部分资产作了银行贷款的抵押。2006年12月27日。该厂的债权人之一向某市人民法院申请该纺织厂破产。某市人民法院在接到债权人的申请后,经审查于2007年1月2日立案。同时人民法院于2007年1月15日通知了该纺织厂及已知的债权人,并于2007年1月15日发布公告要求该纺织厂的所有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决定在2007年5月2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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