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可被豁免的垄断协议类型是()
A、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市场的协议
B、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C、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D、为提供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垄断协议
A、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市场的协议
B、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C、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D、为提供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垄断协议
A、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协议
B、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C、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D、联合抵制交易
A、为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B、由于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C、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合法利益的
D、改善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A、行政机关强制本地区、本部门的企业合并,或者通过经营者控制组建企业集团
B、行政机关妨碍商品和服务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行为
C、经营者通过合并、委托经营联营等方式,集合经营者经济实力,提高市场地位的行为
D、行政机关强制经营者通过协议等方式进行固定价格、划分市场、联合抵制等
A、某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水泥企业甲,在无正当理由的前提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其水泥商品
B、某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化工企业乙,在无正当理由的前提下,使用财物及其他手段贿赂其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以谋取交易机会
C、某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茶企业丙,在无正当理由的前提下,将其旗下的两款商品进行搭售
D、某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餐饮企业丁,在无正当理由的前提下,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