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3 题 区公安分局以李某教唆他人殴打王某为由对其作出了7天的拘留处罚。李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李某构成扰乱公共秩序,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持了分局的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B、被告为区公安分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被告为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D、被告为市公安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A、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B、被告为区公安分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被告为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D、被告为市公安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A、李某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检察院请求刑事赔偿
B、李某可以直接向市工商局请求行政赔偿
C、李某应先向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请求刑事赔偿
D、李某可以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请求刑事赔偿
A、李某可以向甲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乙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作出撤销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复议决定,同时责令乙区公安分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C、乙区公安分局在履行了处罚前告知程序后,可以根据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D、李某对乙区公安分局重新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李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E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D区。2006年3月李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娟被乙市C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娟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李某被留置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李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①甲市E区人民法院;②甲市D区人民法院;③乙市C区人民法院;④乙市B区人民法院。
A、②①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A、袁某要求肖某回避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肖某应当回避
B、林某作为教唆者,虽然未直接实施伤人行为,但其所起的作用是主要的,应按照其教唆的行为(即殴打他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C、许某是这起案件的主要实施者,由于其是聋哑人,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D、许某某在事发时未满14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A、区人民政府
B、甲市人民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甲市文化局
A、某区公安分局
B、某区工商局
C、某市公安局
D、某市工商局
E、某区公安分局与工商局共同上级机关区人民政府
A、泰州泰安区基层人民法院
B、武陵市平阳区基层人民法院
C、武陵市武北区公安分局所在地旳基层人民法院
D、武陵市公安局所在地旳基层人民法院
E、武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A、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处罚
C、行政强制措施
D、抽象行政行为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是
否
A、乙区公安分局
B、乙区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甲市政府
E、乙区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