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某居民企业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200
B、202.5
C、197.5
D、172.5
A、200
B、202.5
C、197.5
D、172.5
A、1
B、1.5
C、2
D、2.5
A、股息、红利所得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境外所得按收入总额减除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支出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20
B、13
C、12.66
D、14.66
A、0.25
B、0.5
C、1
D、2
A、非居民企业为中国境内客户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全额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B、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适用不同核定利润率的经营活动,其取得应税所得,应合并从高适用利润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C、对经审核不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非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自收到企业提交的鉴定表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其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将鉴定结果告知企业
D、税务机关发现非居民企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计算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真实,有权予以调整
A、50
B、60
C、70
D、80
A、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B、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C、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D、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
A、债务重组时债务人取得的重组收益
B、依法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C、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D、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