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9年1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1日,购入甲材料300公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单价100元,增值税税率17%,材料尚未到达,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
2.3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上述甲材料的运杂费3,000元。
3.5日,上述甲材料验收入库,结转其实际成本。
4.7日,领用甲材料28,000元,用于A产品生产。
5.9日,收回购货单位前欠货款20,000元,存入银行。
6.10日,销售A产品一批,售价28,000元,增值税税率17%,款项收到存入银行。
7.14日,以银行存款偿付前欠供应单位款项30,000元
8.17日,以银行存款购买办公用品5,720元。
9.21日,从银行提取现金10,000元,准备发放工资。
10.23日,以现金支付职工工资10,000元。
11.25日,销售A产品一批,售价34,200元,增值税税率17%,收到购货方已承兑的商业汇票一张。
12.27日,以银行存款支付本月水电费2,400元,其中车间耗用2,000元,管理部门耗用400元。
13.30日,以现金支付销售产品运费及包装费1,000元。
14.31日,计算分配职工工资,计A产品生产工人8,000元,行政部门管理人员2,000元。
15.31日,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
16.31日,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8,200元,其中车间固定资产应计折旧6,600元,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应计折旧1,600元。
17.31日,计提应由本月负担但尚未支付的短期借款利息348元。
18.31日,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甲材料短缺1,000元(假设暂不考虑增值税)。
19.经查明,上述材料盘亏由于过失人造成,应由过失人进行赔偿,经批准进行转销。
20.31日,结转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
21.本月A产品全部完工,31日,结转A产品的完工成本。
22.31日,结转本月A产品的销售成本45,000元。
23.31日,计算本月应交消费税金3,110元。
24.31日,将本月各损益类账户的发生额转至“本年利润”账户。
25.31日,按利润总额的25%计算应交所得税,并将所得税费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26.31日,将本月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账户转入“利润分配”账户。
27.31日,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8.31日,将税后利润的20%分配给投资者。